這些新規,今日起生效!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第105屆會議,以MSC.500(105)號決議,通過《國際海運固體散裝貨物規則》(以下簡稱IMSBC規則)第06—22修正案。該修正案將于2023年12月1日對我國生效。具體有哪些變化呢? 一、修正案的主要內容 (一)A組固體散裝貨物的范圍。 修正案擴大了A組固體散裝貨物的范圍,將具有易動態分離特性的貨物納入到A組固體散裝貨物中,并重新定義為:“包括由于水分而有危險的貨物,如果運輸時的水分含量超過適運水分極限,可能會流態化或動態分離”。同時在定義一節中增加了“易動態分離貨物”“動態分離”等定義。 “易動態分離貨物”系指含有部分細小顆粒和一定量水分在運輸時的水分含量超過適運水分極限可能進行動態分離的貨物。 “動態分離”系指在固體材料上方形成液漿(水和微細固體物)的現象,產生可能顯著影響船舶穩性的自由表面效應。 (二)固體散裝貨物信息表。 修正案對“適用固體散裝貨物的貨物信息表”格式進行了修正,在“貨物組別”欄中刪除“易流態化貨物(A組和A和B組貨物的)”。在“適運水分極限”和“運輸時的水分含量”下面分別增加適用于“A和B組貨物及A組貨物”的描述。 (三)腐蝕性固體MHB(CR)判定衡準。 修正案刪除了關于鋁材料表面腐蝕的判斷標準,僅保留了關于鋼材料的實驗標準要求,貨物的代表性樣品應在典型的貨物運輸環境下測試,并采用國家或國際標準對鋼表面發生的局部腐蝕進行測評。 (四)貨物明細表。 1. 修正案刪除了“硝酸銨基化肥(無危險的)(C組)”明細表,以新增的“硝酸銨基化肥(MHB)(B組)”明細表和“硝酸銨基化肥(C組)”明細表替代。 2. 修正案將“過磷酸鹽(三重晶體)”的分組由C組調整為B組,并重新改寫了該明細表。 3. 修正案新增了“蛤殼(C組)”和“含鉛的浸出殘留物(A和B組)”明細表。 二、關于A組固體散裝貨物運輸 修正案擴大了A組固體散裝貨物的范圍。自2023年12月1日起,未在 IMSBC規則附錄1列明的固體散裝貨物進行檢測評估時,評估內容除了包括是否具有易流態化特性,還應包括是否具有動態分離特性。具有動態分離特性的A組固體散裝貨物運輸時,托運人應當提交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貨物適運水分極限、水分含量證明。 三、關于硝酸銨基化肥的運輸 修正案刪除“硝酸銨基化肥(無危險的)”明細表,增加“硝酸銨化肥”“硝酸銨基化肥MHB”兩個明細表。擬交付船舶運輸的硝酸銨基化肥按照“硝酸銨基化肥”或“硝酸銨基化肥MHB”明細表運輸時,托運人應當按照《海運固體散裝貨物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IMSBC規則第4.2條的要求向承運人提供所托運貨物硝酸銨含量和氯化物含量的聲明,并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來源:南通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