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阻礙船員換班將實施熔斷懲戒措施!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全力保障國際海上物流供應鏈暢通穩定,切實維護船員合法權益,根據《船舶船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9.0)》等要求,江蘇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交通口岸防控組船員換班工作專班就共同做好江蘇港口口岸國際航行船舶中國籍船員換班工作發布通告。
一、各港口口岸所在地聯防聯控機制要綜合分析研判本地區船舶進出口岸艘次及船員換班需求,統籌配置滿足船員換班所需的隔離場所、核酸檢測等資源,切實保障合理的船員換班需求,實現船員換班“應換盡換、應換快換”。
二、各港口企業應積極配合地方聯防聯控機制做好國際航行船舶中國籍船員換班工作,不得將“不在本港申請船員換班”等作為船舶靠泊作業、接卸貨物的前置條件。
三、各航運公司、船員服務機構應加強協同配合,明確船員換班工作責任主體。船員換班工作責任主體應全面掌握擬換班港口口岸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學制定船員換班工作計劃和疫情防控措施,指定專班專人對接擬換班港口口岸所在地聯防聯控機制,提前遞交船員換班正式申請,如實報告船員健康狀況等相關信息,配合做好換班船員轉運、隔離等工作。
四、各船舶代理機構接受航運公司或船員服務機構關于船員換班的委托業務期間,應如實傳遞擬換班港口口岸所在地船員換班政策要求,及時準確申報船員換班計劃、報告船員健康狀況等信息,配合換班地方聯防聯控機制做好船員換班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提交船員換班申請、謊報瞞報船舶船員信息、假借船員換班獲取不正當利益等。
五、對于以“隔離酒店不足”等理由拒絕或拖延船員正常換班的港口口岸,將采取暫停國際航行船舶進靠等熔斷懲戒措施;對于以各種方式阻礙正常換班的港口企業,將采取暫停國際航行船舶進靠等熔斷懲戒措施;對于謊報瞞報船舶船員信息、阻礙正常船員換班、假借船員換班獲取不正當利益等情況的航運公司、船員服務機構或船舶代理機構,將采取暫停航運企業所屬船舶進靠我省口岸、暫停船舶代理機構業務等熔斷懲戒措施。
六、各航運企業、船員服務機構、船舶代理機構及國際航行船舶中國籍船員在江蘇省內港口口岸合規換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與江蘇省船員換班工作專班和各港口口岸所在地船員換班工作專班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