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員漲工資時代真的來了!2020年中國船員最低基薪較上年增長4%
2019年12月2日,中國海員建設工會與中國船東協會在上海開展中國海員工資福利集體協商,簽訂了2020年—2021年周期的船員集體協議。2020年,中國船員最低基薪較上年增長4%。
協商中,雙方秉持“和平友好、以誠相待,遵紀守法、有理有據,共建共享、互利共贏,立足中國、放眼世界”的原則,對2019年集體協議執行情況和中國船員的各項勞動標準進行了充分的評估和有效的探討,最終對以下標準的增長達成一致意見。
2020年—2021年,中國船員最低基薪標準,在2019年基礎上增長4%;
2021年,中國船員最低伙食費標準在2019年基礎上每人每天增加1美元;
在遣返的規定條款中增加“船員配偶的父母死亡或病危”情形;40歲(含)及以上工亡船員最低死亡賠償標準根據年齡不同,分別增加了2個月—22個月在船工資收入。
據悉,中國船員集體協商機制正式啟動于2009年,至今已經堅持開展了11次。多年來,雙方通過集體協商先后建立船員最低工資制度、完善中國船員工資結構、出臺船員傷病亡處理行業標準、制定集體協議簽約備案機制,在保障船員合法權益,貫徹落實《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推動航運業健康穩定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新協議的有效期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記者了解,此前中國海員建設工會曾與挪威船東協會就海員勞動標準增長達成協議,協議內容包括:
中國海員最低基薪,2020年在2019年基礎上增長1%;2021年在2020年基礎上增長2%。
中國海員最低死亡賠償標準,2020年在2019年基礎上提高2000美元;2021年在2020年基礎上提高2%。
此次協商與挪威船東協會協商究竟有何不同 ?
據介紹,中國海員建設工會與中國船東協會開展的中國船員集體協商覆蓋的是中國船東的船舶和在這些船舶上工作的海員,集體協商依據中國國內法律法規和有關國際公約。而中國海員建設工會與挪威船東協會開展的中挪海員集體協商覆蓋的是挪威船東的船舶和在挪威船舶上工作的中國海員,協商依據是中挪兩國相關法律規定和有關國際公約。
之所以要開展不同集體協商,是因為按照國際法律規定,船舶懸掛哪個國家或地區船旗,應該遵守船旗國(地區)的法律法規要求。
中國船員收入為何使用美元計費 ?
海員是國際化程度很高的職業,一個船舶上有來自不同國家的海員,其勞動標準和技能標準都有統一的國際公約規范,國際勞工組織定期會公布海員的最低工資標準,這個最低標準是以美元為單位公布的。且船舶在國外港口停靠接受港口國政府關于勞工權益方面檢查時,工資也是檢查的重點項目。以美元為標準協商,能夠直觀的地展現我國海上勞動標準符合國際要求,避免匯率波動給海員工資帶來的不利影響。
據悉,這兩個協議覆蓋的在船東船舶工作的海員和此前與挪威船東協會協議中覆蓋的船員是不重復的,擴展集體協商對象,是為了最大限度地將海員職工納入工會的保障范圍內。
來源:海員招聘交流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