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船舶操作必須做好風險評估
煙臺船員培訓友情提示:海員在船上工作要遵循一定的船舶操作程序,除此之外對于一些有危險的工作要引起注意。據調查統計顯示,很多造成人員傷亡,以及海洋環境污染、船舶和貨物損壞的事故,是由于船上沒有做好船舶風險評估,或者是在做風險評估時,忽視或錯誤理解相關規定造成的。船舶管理公司都有相應操作的風險評估的文件報表。
一、何時需要做船舶風險評估?
??當從事船上風險較高工作時,需要書面的船舶風險評估,需船長或輪機長審核(微信公眾號:航運精英圈),上報船舶管理公司。詳細描述應遵守的程序。這種風險較高的工作包括:
??1.進入封閉處所或受限空間。
??2.船舶加油或駁運污油污水送岸。
??3.船舶明火作業(包括電焊 氣焊 )。
4.船舶主機或輔機等重要設備的大修工作。
??5.船舶釋放救生艇或救助艇入海。
??6.高空或舷外作業。
??7.高壓電作業。
??8.電梯維修作業。
??9.海盜區域航行。
??10. 根據船舶種類、具體工作等情況可能還需要其他船舶風險評估。
二、船舶風險評估本身制度應涵蓋哪些要素?
一個好的船舶管理體系需包括以下內容:
??1、人為因素。
??2、船舶風險評估制度管理。
??3、技能較差勞動力。
??4、有意的或無意的不適任。
??5、船舶風險評估的目標。
??6、船舶風險評估的種類。
??7、船舶風險評估的內容。
三、船舶風險評估的失敗
??海事調查發現,盡管發生事故的船舶建立了船舶風險評估體系,且批準了相應的船舶有風險的工作(微信公眾號:航運精英圈),但仍然發生事故,造成這種結果最主要的原因為:
??1、使用了錯誤的船舶風險評估種類,導致未標明相應的風險和應采取的預防措施。
??2、將要開展的工作信息錯誤,也未注明因此采取的預防措施。
??3、未意識到船舶操作的地點錯在的危險(如可燃物)。
??4、在防火控制區域引入著火源(如電焊、非防火花工具、在本質安全區域使用非本質安全設備)。
5、沒按照船舶風險評估許可進行,盡管已對風險進行了標明(如未采取絕緣、未排凈有害物質等)。
??6、未經授權的海員進行需有一定經驗的海員協助,方能從事的工作。
??7、船舶風險評估系統本身不正確或考慮不周。
??8、對船舶風險評估制度本身監控不足(如許可失效或過時)。
??9、船舶風險評估簽發時間過長,船舶操作的環境改變。
??10、許可描述的太復雜導致理解不正確。
四、船舶風險評估批準時應考慮的問題
??1、被允許有船舶風險操作的海員是否接到明確指示、是否經過訓練、是否被正確監督。
??2、許可是否包括足夠的安全信息、維護保養指南以及使用恰當的防護服和工具。
??3、工作許可是否包括關于船舶操作的種類和環境相關足夠信息;
??4、該船舶操作經主管人員的授權;
??5、人為因素(壓力、疲勞、倒班以及工作態度等);
6、在船舶操作開始前是否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如絕緣、排水、沖洗、環境監控、風險評估、通信、工作時間等);
??7、負責人員是否清楚涉及的工作以及需要的時間;
??8、船舶風險評估體系是否包括所維修保養的設備回到正常運行狀態的正式程序;
??9、是否已考慮到所有的風險(微信公眾號:航運精英圈);
??10、所有人員清楚將要簽發的許可(如駕駛臺、貨艙以及機艙集控室等)。